抗战结束,中国缘何没能占领日本

来源: 日期:2013-06-04

       1945年7月31日,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接见盟军中国战区参谋长魏德迈和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时,美方告知日本在外交方面已有求和趋势,日本将在几周内投降,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正在计划协调中美两军如何占领日本本土各据点及机场的相关事宜。会谈中,蒋介石向赫尔利坦承中国连空运部队到大陆沿海都有问题,只能被动配合美国行动。

       不过一天以后,国民政府军令部参谋唐纵在呈报蒋介石的《日本投降后我方处置之意见》中仍主张在国军内挑选适当成员,编成一军随盟军登陆日本本土,为将来参加盟军控制日本做准备。8月10日,国民政府获悉日本已通过瑞士向美国转达投降意愿时,遂改为主动姿态,向美军提出派遣中国空军占领日本的计划,其编制包括两个驱逐机(战斗机)大队、一个中型轰炸机大队、一个侦察机中队、一个运输机中队,而所需经费和装备则通过《中美租借法案》提供。两案的提出显见国民政府对进驻日本领土有高度兴趣,但因后来魏德迈反对将中国军队派赴日本和朝鲜,遂无法实现。

1946年4月,美国陆军纪念日,美军在东京日比谷联合国军总司令部前举行大阅兵,美军第八军第一骑兵师机械化部队穿过大街。

67师整装待发

       日本投降后,美国为避免盟军最高统帅对日处置受到他国影响,1945年9月2日,由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法国、印度、荷兰、新西兰、菲律宾、苏联、英国与美国代表在华盛顿组成“远东委员会”。该会全体成员同意,军事占领为解除日本武装与废除军备的第一任务,因此盟军将对日本本岛实施军事占领,各国占领部队由美国指派的最高统帅指挥。由于最高统帅具有决定实施投降条款、执行占领及管制日本各项政策的一切权力,对日占领的相关盟国即使不满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的决定,也不能提出任何建议案来制衡麦克阿瑟,形成美国独占日本的特殊现象。

       但在盟国的压力下,9月22日,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出台《美国对日本投降后的处置政策》,宣布:1、欢迎并期望盟国参与对日派遣占领军。2、各国部队抵达日本后,必须接受盟军最高统帅的调度指挥。3、各国政府必须负责自身部队的补给和日常维持经费。美方还宣布了盟国占领军的规模,预计美军为12个师,20万人(含朝鲜半岛的两个师,3万人),中英苏三国各派一个师作为占领军。

       1945年12月25日,美国国务院照会国民政府,希望中国能尽快派兵赴日参加占领。在蒋介石的授权下,中国军令部长徐永昌与魏德迈迅速拟定两个方案:

       甲案:民国34年(1945年)甲种编制军,抽调一个完整师配以必要政务人员及特种兵约1.5万人。

       乙案:以步兵两个团为基干,配以政务人员及特种兵混合编组为一个支队,约1万人。

       蒋介石最初批示选择乙案,但后经与魏德迈讨论后,又改以甲案实行,自此中国派兵赴日才真正为美国所接受。美国对于各国派兵占领日本政策之所以会出现转变,是因为参联会评估认为美国已能掌控日本全局。

       他国所谓的“占领”只不过代行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的职权,不影响美国的权威,同时又能帮美军分担防务。

1945年11月,占领日本大阪的美军在朝日会馆举行钢琴演奏会,吸引了大批民众

 

       在经历第一次派空军占领日本提案失败后,蒋介石对此次美国主动邀请表现颇为谨慎,先是要求相关部门只能发表派遣消息,但不宣布派遣数量及编制,同时对美国重申中国派兵有现实困难。他强调此次美国邀请中国派兵,必须帮助国民政府解决若干问题,否则“派遣不克实行,则(中国)在国际上即失去信用”。蒋介石所谓问题有二:1、中国无法承担空运及海外驻兵的经费;2、适合代表中国执行占领任务的部队难以寻觅。

       1946年3月13日,美国国务院通过魏德迈向国民政府建议:1、中国可以先选派少数先遣部队赴日;2、推荐滞留在香港九龙的国民党新一军第38师为驻日占领军:3、相关消息由中方同意后,由美国务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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